环境保护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项目2×33000KVA金属硅矿热炉(年产4万吨化工级 金属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 前言
2011年6月,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号51322911101120004 号准予备案。2011年8月,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月,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批[2011]363号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5×33000KVA金属硅矿热炉、原煤供应系统、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公辅设施等,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2010年12月,该项目开工建设,2013年11月第一台33000KVA金属矿热炉建成;2015年5月第二台33000KVA金属矿热炉建成。2014年8月,余热发电系统开工建设,2015年8月第一套余热发电系统建成;2016年5月第二套余热发电系统建成。目前2×33000KVA金属矿热炉的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受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承担其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项目2×33000KVA金属硅矿热炉(年产4万吨化工级金属硅)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16年1月,我站派员前往现场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后,编制了《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项目2×33000KVA金属硅矿热炉(年产4万吨化工级金属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017年8月3-4日,我站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了现场监测和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监测对象包括:
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项目2×33000KVA金属硅矿热炉(年产4万吨化工级金属硅)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仓储及其它,详见表3-1。
本次验收监测主要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
(2)噪声监测;
(3)废水排放调查;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情况检查;
(5)环境管理检查;
(6)公众意见调查。
2 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2017.07.16);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017.11.20);
2.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部 环发[2012]77号,2012.7.3);
2.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号:51322911101120004;2011.06);
2.5《关于对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化工机金属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请示的批复》(阿坝州环境保护局 阿州环建函 [2010]44号 2010.03);
2.6《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2011.08);
2.7《关于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川环审批[2011]363号 2011.08);
2.8《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项目2×33000KVA金属硅矿热炉(年产4万吨化工级金属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2016.01)。
3 建设项目概况
3.1地理位置及外环境
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项目2×33000KVA金属硅矿热炉(年产4万吨化工级金属硅)位于茂县工业经济园区槽木集中发展区内,与环评建设位置一致。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南面为西南阳光硅业公司,北面为阿坝嘉信公司,西面为农民居住点,距离厂界最近约为10m,东面为园区变电站。
报告书确定以生产车间、原料库边界外分别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茂县人民政府关于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卫生防护距离的情况说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厂区外环境关系见附图2。
3.2 工程建设概况
3.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化工级金属硅项目2×33000KVA金属硅矿热炉(年产4万吨化工级金属硅)。
建设单位: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阿坝州茂县工业经济园区槽木区。
建设规模:2×33000KVA金属硅矿热炉。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为3.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5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5%。
项目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260人,其中生产人员220人,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40人。
生产制度:年生产340天,实行四班三倒连续24小时生产。